首頁 > 最新動态 >正文

《網絡安全法》是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的基石

文章來源: | 發布時間:2017-07-24
 

2017年6月1日起,我(wǒ)(wǒ)國首部《網絡安全法》正式施行。《網絡安全法》是我(wǒ)(wǒ)國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,充分(fēn)體(tǐ)現了信息化發展與網絡安全并重的安全發展觀,突出的亮點是:确立了網絡空間主權原則、明确了重要數據的本地化儲存、強化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、确定了網絡安全人才培養制度、提出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及其範圍,尤其是針對當前通訊信息詐騙等新型網絡違法犯罪的多發态勢,強化了懲治網絡詐騙等新型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的規定。《網絡安全法》具有整體(tǐ)性、協調性、穩定性和可操作性等特征,是我(wǒ)(wǒ)國應對國際網絡空間安全挑戰、維護網絡空間主權、保障公民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、保障國家安全的利器,也爲全球互聯網的治理貢獻了中(zhōng)國智慧。
  
  《網絡安全法》是我(wǒ)(wǒ)國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,共有七章七十九條,内容十分(fēn)豐富,奠定了中(zhōng)國網絡安全保護和網絡空間治理的基本框架,是引導我(wǒ)(wǒ)國網信事業沿着健康安全軌道運行的指南(nán)針,具有裏程碑意義。《網絡安全法》集中(zhōng)體(tǐ)現了網絡空間各利益相關方普遍關心的問題,确定了網絡建設、運營、維護和使用網絡,以及網絡安全監管等多項法律規範和制度,這些規範和制度相互影響、相互作用、相互協調,形成了一(yī)個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的閉環系統。通過這些法律規範及制度,《網絡安全法》确定了相關法定機構對網絡安全的保護和監管職責,明确了網絡運營者應履行的安全義務,平衡了涉及國家、企業、公民等多元主體(tǐ)的網絡權利與義務關系,清晰地協調了政府管制和社會共治網絡治理的關系,形成了以法律爲根本治理基礎的網絡治理模式,結構合理嚴謹,規定銜接配套,語言清晰準确,并對網絡安全涉及的主要詞語進行了文意解釋,爲建立網絡空間治理系列基礎法律保障體(tǐ)系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礎。
  
  習近平主席在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(dà)會上代表中(zhōng)國政府向全世界發出了共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(tǐ),并提出了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(tǐ)系的四項原則:尊重網絡主權,維護和平安全,促進開(kāi)放(fàng)合作,構建良好秩序。習主席提出的“全球互聯網治理四項基本原則”具有深刻的國際法意義,首先,隻有各國的網絡空間主權得到相互尊重,維護網絡空間和平才有可能實現;其次,隻有網絡空間實現了和平安全,方能促進各國網絡空間的開(kāi)放(fàng)合作;再次,各國網絡空間開(kāi)放(fàng)合作的基礎,必須構建良好的網絡空間秩序。習主席提出的上述原則根植于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,不但反映了互聯網時代各國共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(tǐ)的價值取向,而且也反映了互聯網時代“安全與發展”爲一(yī)體(tǐ)雙翼的主潮流。
  
  “維護網絡空間主權”是我(wǒ)(wǒ)國《國家安全法》首次确立的網絡空間主權原則,《國家安全法》第二十五條規定,加強網絡管理,防範、制止和依法懲治網絡攻擊、網絡入侵、網絡竊密、散布違法有害信息等網絡違法犯罪行爲,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、安全和發展利益。《網絡安全法》繼《國家安全法》之後再次明确這一(yī)原則,并從法律制度層面進步細化了“網絡空間主權”在法律上的适用,具有重要意義。《網絡安全法》第一(yī)條指出,爲了保障網絡安全,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、社會公共利益,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,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,制定本法;第二條指出,在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建設、運營、維護和使用網絡,以及網絡安全的監督管理,适用本法;第四條指出,國家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略,明确保障網絡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,提出重點領域的網絡安全政策、工(gōng)作任務和措施;第五條指出,國家采取措施,監測、防禦、處置來源于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外(wài)的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,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、侵入、幹擾和破壞,依法懲治網絡違法犯罪活動,維護網絡空間安全和秩序。
  
  法律的生(shēng)命力在于實施,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。《網絡安全法》第十九條要求,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(kāi)展經常性的網絡安全宣傳教育,并指導、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工(gōng)作。大(dà)衆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絡安全宣傳教育。筆者建議,各級人民政府的宣傳、教育和網信部門應當聯合組建專門的宣講團隊,并通過大(dà)衆傳媒在全民中(zhōng)大(dà)力宣傳和普及網絡安全法。